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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ICP-MS自动进样器医疗设备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8   来源:本站   浏览数:506

    重庆市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 重庆市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ICP-MS自动进样器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20,000.00 元)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12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生物、医学样品制备设备
    需求描述
    1、主要用途:与PE公司ICPMS2000G 等离子体质谱仪配套使用(因原有采购设备为PE公司该产品)。2、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2.1、原装进口自动进样器,完全适配ICPMS2000G等离子体质谱仪;2.2、提供不少于189个样品位置的托盘配置,洗瓶容积50ml;2.3、内置蠕动泵具备自动冲洗功能,减少样品间污染;2.4、使用高精度电机移动采样臂,X和Y坐标同时移动,进样速度快;2.5、可直接使用ICP上的Syngistix软件控制,直接设置样品位数及自动控制,无需使用其他控制端,避免操作软件冲突;2.6、整体使用耐腐蚀材料,可长期在酸性环境下使用,稳定可靠;2.7、工作电源100-240伏,50/60赫兹;3、 配置要求3.1、一个自动进样器支架,一套样品盘,一个聚四氟乙烯样品探头,毛细管,一个50毫升清洗站;3.2、样品瓶1000个。
    ¥120,000.00 1(件) ¥12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原厂正品承诺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原厂正品承诺书)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9-18 15: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9-18 17:00:00(北京)
    四、保证金
    • 请在报价开始前向重庆市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缴纳保证金¥3,000.00元整。
    •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太白支行
    • 账户名:
      重庆市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账?号:
      3100 0161 2920 0119 420
    • 注:请按要求向重庆市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缴纳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 (二)交付地点:
      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竞采要求的前提下,由采购人从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万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联系人:
      胡小川
    • 联系电话:

      1350943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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