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所需检验科新购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资金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检验科新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YZB2021A850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四包,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可对其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2 |
2 |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 |
2 |
3 |
全自动酶标免疫分析系统 |
1 |
生物显微镜 |
3 |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1 |
|
4 |
质谱检测系统 |
1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项目许可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有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替代;
8.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凭证(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或完税凭证、或其他能证明依法纳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9.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专用收据、或网银扣款截图)及参保人员明细表(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被授权人在明细表中);
10.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同时未有重大税收等违规处罚记录;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拉杆装订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复印件须按照以上顺序全部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会锦店六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9室(晋商博物院对面,府西街地铁D口南侧)
长治办事处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天晚集北路东华园小区D栋2单元302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现金购买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六、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4:00-14:30
2、递交地点:长治鹏宇国际大洒店四层会议室(山西省长治市长兴中路509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日下午14:30
2、开标地点:长治鹏宇国际大洒店四层会议室(山西省长治市长兴中路509号)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地 址: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
电 话:0355-312822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会锦店六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9室(晋商博物院对面,府西街地铁D口南侧)
长治办事处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天晚集北路东华园小区D栋2单元302
联 系 人:郭建梅、段琳、赵晨曦
电 话:0351-4164300、15635385091、18234038874
九、公告发布网站: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sxbid.com.cn)、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官网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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