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社会(2020)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2)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等相关工作。项目总建设规模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负压状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PCR实验室、全自动微生物仪实验室、SPF 级实验室动物房、实验室药效测试室、放射化学实验室等业务用房,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附属设施和总图工程等,购置微生物鉴定及药敏测试系统、PCR扩增仪、电子显微镜、DNA 测序仪、飞行时间质谱仪等公共卫生检测设备。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环评、安评、交评、环境室内检测、勘察、设计(包括实验室装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为上述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2468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监理监理 合同估算价:18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772.0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等相关工作。项目总建设规模1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负压状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PCR实验室、全自动微生物仪实验室、SPF 级实验室动物房、实验室药效测试室、放射化学实验室等业务用房,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附属设施和总图工程等,购置微生物鉴定及药敏测试系统、PCR扩增仪、电子显微镜、DNA 测序仪、飞行时间质谱仪等公共卫生检测设备。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环评、安评、交评、环境室内检测、勘察、设计(包括实验室装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为上述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2468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10月28日0:00时至2021年11月0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艾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866253 8 、联系方式
2021年10月27日 |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源自网络,所有内容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无商业用途。我们尊重原创和版权,如有疏忽误引用您的版权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