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1、工作条件 1.1电源:220V±10%,50Hz 1.2温度:操作环境15?C-35?C 1.3湿度:40-80% 2、技术参数:气相和质谱必须是同一品牌。 2.1、气相色谱部分 2.1.1 色谱性能 2.1.1.1保留时间重现性<0.008%,峰面积重现性<0.5% RSD; 2.1.1.2进样口及检测器的容量要求:可以同时安装不少于2个进样口及四个检测器; 2.1.1.3仪器及电脑可记录色谱柱使用情况,反馈色谱柱使用信息,满足数据完整性需求; 2.1.1.4色谱仪控制方式包含至少3种控制模式,包括:本地用户界面(工作站);仪器触摸屏界面,浏览器用户界面; 2.1.1.5具有智能化控制能力:自动监测评估系统健康状况,并提醒设备的潜在隐患;具备内置的自引导诊断和维护功能,可实现自动化的设备检查和故障判断。 2.1.1.6压力控制精度0.001 psi(可通过设备面板观察压力变化,显示精度为小数点后第三位) 2.1.1.7对大气压力或环境温度变化,仪器可进行自动补偿。 2.1.1.8交互式触摸屏界面:可直接在触摸屏上操作并获取仪器状态和信息;允许自定义触摸屏仪器界面,可实时显示色谱图采集状态。 2.1.1.9气相主机操作系统包含两种以上不同操作语言(必须含中文),适合不同客户需求(需提供语言选择界面照片) 2.1.1.10降温速率:从450?C到50?C小于4min。 2.1.1.11具备GPC或者CFT功能 GPC与质谱联用技术对样品进行净化,从而不致使过多的基质和目标组分共馏出,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增加柱寿命;或者质谱使用CFT技术确保复杂基质被柱前、柱中和柱后反吹,以免污染进样口和柱头及整个系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增加柱寿命,并提供中文文献证明其具有该技术。 2.1.1.12具有真空锁定功能,可实现免泄真空更换色谱柱的功能。 2.2质谱部分 2.2.1 质量数范围:10-1000 m/z 2.2.2仪器检测限指标及灵敏度: 4 fg 以下八氟萘(OFN) 通过对1 ?L 10 fg/?L 的OFN 标样 8 次连续不分流进样,所得峰面积精密度在 99% 置信水平下统计得出 m/z 272 & 222 处的 MS/MS 离子对驻留时间100毫秒。 2.2.3分辨率:0.4-4amu分辨可调。 2.2.4信噪比: 1 ?L 10 fg/?L 八氟萘对 m/z 272 &222 离子对的信噪比>1500:1 (RMS) 1 ?L 100 fg/?L 八氟萘对 m/z272 &222 离子对的信噪比>15000:1 (RMS) 2.2.5碰撞池具有氦气消除功能,可有效消除载气氦气所带来的背景噪音干扰,氦气消除气体流量范围在0-5.0 ml/min可调。 2.2.6扫描速率:可调,最大扫描速率 ≥800个MRM/秒。 2.2.7灯丝电流:0-280uA。 2.2.8最大离子化能量:300eV。 2.2.9离子源:配置独立EI源,独立控温,温度≥350?C。 2.2.10四极杆质量分析器:石英镀金共轭双曲面四极杆,能独立温控,最高可达 190?C,最大程度消除污染,四极杆终身免维护,十年内厂家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服务;或提供五套不能加热的金属钼四极杆。 2.2.11气质接口温度: 独立控温,温度≥350?C 2.2.12扫描功能:全扫描(Full Scan)、子离子扫描( Product Ion Scan)、母离子扫描(Precursor Ion Scan)、中性丢失扫描(Neutral Loss Scan)、选择离子扫描模式(SIM)、多反应扫描模式(MRM) 2.2.13质谱工作站同时具有分段扫描功能或DMRM功能或多种监测模式。 2.2.14真空系统:抽速≥300L/s,两级分子涡轮泵高真空系统, 空气冷却,无需水冷,源区和分析区形成差分抽气系统。 2.2.15自动进样器: 2.2.15.1盘位:≥160位; 2.2.15.2进样量范围:0.1~50ul; 2.2.15.3进样量线性:≥99%; 2.2.15.4交叉污染率:<0.001%。 2.2.15.5液体自动进样器必需匹配本单位气相色谱仪使用,需要有原厂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和投标人的承诺文件。 2.3数据处理系统 2.3.1软件:气质串接软件应该同时包含中文和英文两种软件 2.3.2通用谱库: NIST20谱库和化学结构式库 2.3.3二级质谱数据分析应用套件:软件自带1000种以上的二级质谱数据库。 2.4计算机:CPU 8核,i7处理器,16G内存,双硬盘,固态512G、机械1T,DVD-RW、25”LCD。 2.5备品备件至少包括:工具包1套(包括日常工具、探漏液、柱切割器等)、专用气相色谱柱3根(长度≥30米,极性、中等极性、非极性各1根)、分流/不分流衬管5支、进样隔垫20个、毛细柱密封垫20个、O型环10个、柱螺帽10个、2mL样品瓶500个、气体过滤器1个,质谱柱3根(长度≥30米,极性、中等极性、非极性各1根),不间断电源(10KV,延时2小时)1套,氮气和氦气各1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按采购人指定方式。 五、服务标准: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保证为全新原装出厂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进口产品报关单(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2.4中标人产品到场后,采购人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产品数量、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符。产品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视为虚假投标,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3.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仪器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解决故障。 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仪器的正常进行。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供应商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外,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备品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商(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6、中标人中标后须在长株潭地区建立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或分公司,且售后服务网点或分公司,有专职的技术售后工程师负责仪器的维护。(需提供承诺书和工程师联系方式)。 7.投标人需提供设备主要零部件、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报价表,在质保期满后的3年内,如出现需要更换主要零部件、备品备件、易损件等情况,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清单报价表中报价进行供货。 8.应用支持 中标人中标后须在国内有应用实验室,并配有专业应用工程师,能够为用户的方法开发及优化方面提供支持及协助。 培训 1、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不低于2名技术人员到国内技术培训机构参加免费培训,培训完之后提供结业证书。 2、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安装调试整个系统,确保仪器技术指标验收合格,并在用户实验室免费培训操作技术人员。 六、验收标准:1、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验收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验收程序:本项目分三部分进行验收。 1.2第一步:由权威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的校准、检验,合格后进入下一轮验收程序; 1.3第二步:由采购人对已经权威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合格的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1.4第三步: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并试运行正常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最终验收。 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程序的验收费用均由中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到货产品的技术规格、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提供验收方案,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验收时间。中标人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进口产品报关单(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试运行、初验报告等文档。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7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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