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动态
德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等
发布日期:2021-11-30 来源:本站 浏览数:317 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德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GZLYZB2021-097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一批。
-
金额: 2,100,000
-
产品用途: 医疗系统实验室设备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PPP项目: 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2021-11-30 至 2021-12-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进口理由: 中国境内无法获取及其他原因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德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联系人:杨勇
-
联系电话:15286437820
-
联系地址:铜仁市德江县青龙街道钟山中路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龙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王莉
-
联系方式:13638115933
-
联系地址:贵州省德江县城北工业园区加气站后面
-
3、财政部门
-
代理全称:德江县财政局
-
联 系 人: 张太煌
-
联系方式:13885625327
-
联系地址:贵州省德江县青龙街道红旗街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源自网络,所有内容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无商业用途。我们尊重原创和版权,如有疏忽误引用您的版权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