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11212223330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液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液质联用仪
预算金额(元): 1820000
数量: 1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液质联用仪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1 | / | / |
七、 申请理由: 进口液质联用仪由于其设备精度较高、稳定性好,国内的产品在该项目应用方面尚不成熟,且不同等级的质谱直接决定了可开展的检测项目及科学研究的方向。进口设备稳定性好、灵敏度高、技术成熟、售后服务体系成熟、应用支持完善,最重要的是能够满足项目开展的需求,故申请采购进口液质联用仪。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许崇永 | 主任医师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放射科 |
王小曼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
吴步猛 | 高级实验师 | 温州医科大学 |
丁红香 | 主任技师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林丽芬 | 三级律师 | 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进口液质联用仪具有灵敏度高、检测速度快和数据稳定性、重现性好,性能稳定。国产液质联用仪部分关键性能指标目前尚难以满足医院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06670
传真: /
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29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88580125
传真: /
地址: 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大楼18号楼717室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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