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2022031065092866
三、采购项目名称:吹扫捕集+全二维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四、采购组织类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吹扫捕集+全二维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预算金额(元):1960000
数量:1
单位: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吹扫捕集+全二维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申请理由:详见附件。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郑遗凡 |
教授 |
浙江工业大学 |
徐天舒 |
律师 |
浙江六联律师事务所 |
郑光旭 |
高工 |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王富良 |
主任医师 |
杭州萧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娄沂春 |
高级实验师 |
浙江大学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拟购置的吹扫捕集+全二维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主要用于饮用水、污水、地下水中的挥发性物质(VOC),以及各种高、低浓度的固体样品中挥发性物质(VOC),进行全自动样品处理,集固/液体自动进样器和吹扫捕浓缩仪于一体。国产同类仪器在性能稳定性、重现性、灵敏度等性能方面不能满足科研需求,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周豪
联系电话:0571-87115070
传真:
地址:杭州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