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关于运营气体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20322360748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运营气体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运营气体
预算金额(元): 150000
数量: 1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1 | 太阳日酸 | 日本 |
七、 申请理由: 拟采购进口氦气主要用来作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载气以及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碰撞气,拟采购进口液氦主要用于维持磁体的超导,以提供所需的磁场环境。经前期充分市场调研和专家咨询,理化实验室所用氦气和液氦均为进口产品。特此申请采购进口氦气和液氦。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建 | 主任药师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沈清 | 教授 | 浙江工商大学 |
颜琳琦 | 副主任药师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李煜 | 副主任药师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王丹丹 | 副主任药师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拟采购氦气主要用来作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载气以及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碰撞气,拟采购液氦主要用于维持磁体的超导,以提供所需的磁场环境。国内无满足要求的同类产品,专家组建议采购进口氦气和液氦。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
联系人: 汤志成
联系电话:18858299441
传真: /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