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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7   来源:本站   浏览数:2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行政区域 陕西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4月06日 15:01
    獲取招標文件时间 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27日 14:3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预算金额 ¥5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璐 曹婷 蔡丹 赵倩 崔文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411508转8017
    采购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科技五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62288424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8411508
    项目概况

    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2-02-13

    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超高效液相串联质谱分析系统

    超高效液相串联质谱分析系统,数量: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本产品已通过财政核准,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3,400,000.00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到货后设备安装调试需在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2 高效液相分析系统

    高效液相分析系统,数量2台;高效液相分析系统,数量: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本包产品均已通过财政核准,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1,780,000.00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到货后设备安装调试需在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高效液相串联质谱分析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高效液相分析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高效液相串联质谱分析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

    合同包2(高效液相分析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06日 至 2022年04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4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1、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包

    2、现场获取文件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线上获取文件需提供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发售登记表相关信息说明(加盖公章),信息说明必须包含:购买人姓名、手机号、QQ邮箱、所购买项目的编号、包号。收件邮箱为799676289@qq.com。

    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102460065607;

    备注: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标书费) ;

    4、注意事项: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科技五路21号

    联系方式:029-622884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方式:029-88411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 曹婷 蔡丹 赵倩 崔文

    电话:029-88411508转8017

    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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