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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2-07-07 来源:本站 浏览数:341 人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2-074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最高限价:130000.00元 采购需求: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07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联系方式:024-88323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号楼25层 联系方式:024-88026111 邮箱地址: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海滨 电 话:024-8802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