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7 20:05:29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351001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獲取招標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獲取招標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獲取招標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8562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系方式:18199185399 18195911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臣 任园园 电 话:18199185399 18195911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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