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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十一标段
发布日期:2023-02-15   来源:本站   浏览数:234


    1.招标条件

    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已由丹东发改审批字【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76.00%,自筹资金9.50%,省本级预算资金 8.50%,市本级预算资金 6.00%,招标人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2.2标段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十一标段(理化实验室光谱、色谱前处理及其他类设备)

    2.3招标范围:第十一标段采购理化实验室光谱、色谱前处理及其他类设备10台,包括等离子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带形态分析功能)、离子色谱仪、手持匀浆机、顶置式搅拌器、流动注射分析仪、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无机全自动液体工作站、超声波清洗、循环风机对流烘箱、恒温水浴箱各1台。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因仪器设备贵重,不接收无厂家或供应商到场的快递送货)。

    2.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合同估算价: 372.5万元;

    2.8投標保證金: 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3.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领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08:30时-2023年2月20日16:30时

    4.4其他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政府一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进大厅需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

    5.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9:30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马晨亮 姓名:马晨亮

    单 位: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职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联系人:马晨亮

    电话:0415-3866985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崔大勇、银玥

    电话:024-22525779

    电子信箱:syzb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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