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检验标本委外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T029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检验标本委外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4500000
最高限价(元/年):4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检验标本委外检测服务
数量: 1年
预算金额(元/年): 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适用于医院所有外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服务期限合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的考核情况、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两次。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3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獲取招標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獲取招標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獲取招標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獲取招標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獲取招標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提交):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④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开标时间前一日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一部,收件人:王工 联系方式:0574-88090157,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6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2.7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451311035@qq.com
2.8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9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cbbidding.com)。
2.10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香雪路102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沃红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412843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014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鸯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90157
质疑联系人:徐承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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