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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耗材、血药浓度质谱测定仪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本站   浏览数:13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耗材、血药浓度质谱测定仪试剂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行政区域 苏仙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0: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预算金额 ¥23.809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翔
项目联系电话 13487887090
采购单位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郴州市苏仙区杨家坪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主任 0735-2890441
代理机构名称 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翔 13487887090

项目概况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耗材、血药浓度质谱测定仪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YC(CZ2023)CG017

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耗材、血药浓度质谱测定仪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09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09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邀请

 

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对其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耗材、血药浓度质谱测定仪试剂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ZYYC(CZ2023)CG01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耗材、血药浓度质谱测定仪试剂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ZYYC(CZ2023)CG017

3、采购项目预算: ¥238094.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IT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质保期

采购项目预算(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1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电解质分析仪试剂耗材、血药浓度质谱测定仪试剂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年

¥238094.00

¥238094.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即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download.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3、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领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標保證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標保證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3年10月1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二。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七、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或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杨家坪路1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735-2890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联系人:高翔、谢为、杨青莲    联系电话:0735-2231386/13487887090

 

附件一: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欠缴行为。

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贵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就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确认。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方式: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杨家坪路1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0735-2890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310室

联系方式:高翔 13487887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翔

电 话:  1348788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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