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2024年度产前唐氏筛查委托第三方外送业务及病理检测项目外送第三方委托业务进行招标采购。现对本采购项目需求面向市场进行信息征集,现邀请有此类项目委托业务的公司参与本次拟采购项目的市场信息征集活动。
项目一:产前唐氏筛查外送第三方委托业务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必备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为规范我院目前未开展的而临床有实际要求的产前唐氏筛查检测项目的外送流程,我院将对此外送项目进行集中管理和外送,特面向社会招标1名有资质、技术能力满足临床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其外送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或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测(优先选择送检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并以医院名义与之签订服务合同。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外检服务供应商1名提供外检清单内的检验外包外送服务。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年) |
备注 |
1 |
产前唐氏筛查检测项目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年 |
40 |
产前唐氏筛查检测 |
(二)项目交付(实施)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内规定的服务时间执行(服务时间1年)。
(三)项目质保期
按照合同内规定的服务时间作为质保期(时间1年)。
(四)项目交付(实施)地点(范围)
医院指定地点(检验科、产科)。
(五)项目基本要求
1、配合采购人,完成标本检测工作,满足临床需求;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专人和对接科室完成标本交接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检测准确性,在约定时间交接标本、运送、检测工作。
2、每周七天(周一到周日)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接收标本且上门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提供承诺函)
3、对于委托方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需向有关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收取标本时,需对标本的完好性进行核查,对不合格的送检标本有权拒收。
4、双方约定时间发送报告,并将已检验标本及检验报告按照行业规范化要求保存适当时间,所有检查结果均能满足溯源要求。
5、所使用的试剂、检测方法必需符合国家标准。
6、所申报项目的检测方法为业内公认或国际通用的检测方法。
7、供应商需提供送检项目的危急值管理方案及报告流程。
8、检测报告单需有合法的电子签名,能提供电子查询服务。(提供有效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9、供应商能向采购人提供通过互联网查询和打印检验结果,实现数据共享。
10、提供专人、专车负责送检标本的安全运输且具备冷链运输能力,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委托方取送样本,避免发生样本损坏、丢失、信息混乱等意外事件。(供应商具有自有冷链物流公司的应提供冷链物流公司资质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第三方合作的冷链物流公司的应提供冷链物流公司资质及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1.供应商具备《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资质。(提供试点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2、提供专人、专车运送委托方耗材交接给医护人员,保证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13、保证医疗物品供应安全,达到卫生行业标准。
项目二:病理检测项目外送第三方委托业务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必备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为规范我院目前未开展的而临床有实际要求的检测项目的外送流程,我院将对病理科病理项目进行集中管理和外送,特面向社会招标一家有资质、技术能力满足临床要求的第三方医学病理检测机构,并以医院名义与之签订服务合同。
三、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病理外检服务供应商1名提供外检清单内的病理外包服务。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服务时间 |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年) |
备注 |
1 |
病理外包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年 |
48 |
病理项目另见《外检清单》 |
病理项目见附件《外检清单》
(二)项目交付(实施)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内规定的服务时间执行(服务时间1年)。
(三)项目质保期
按照合同内规定的服务时间作为质保期(时间1年)。
(四)项目交付(实施)地点(范围)
医院指定地点(检验科、临床科室)。
(五)项目基本要求
1.配合采购人,完成标本检测工作,满足临床需求;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专人和对接科室完成标本交接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检测准确性,在约定时间交接标本、运送、检测工作。
2.每周七天(周一到周日)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接收标本且上门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提供承诺函)
3.对于委托方所提供标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需向有关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收取标本时,需对标本的完好性进行核查,对不合格的送检标本有权拒收。
4.双方约定时间发送报告,并将已检验标本及检验报告按照行业规范化要求保存适当时间,所有检查结果均能满足溯源要求。
5.所使用的试剂、检测方法必需符合国家标准。
6.所申报项目的检测方法为业内公认或国际通用的检测方法。
7.供应商需提供送检项目的危急值管理方案及报告流程。
8.检测报告单需有合法的电子签名,能提供电子查询服务。(提供有效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9.供应商能向采购人提供通过互联网查询和打印检验结果,实现数据共享。
10.提供专人、专车负责送检标本的安全运输且具备冷链运输能力,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委托方取送样本,避免发生样本损坏、丢失、信息混乱等意外事件。(供应商具有自有冷链物流公司的应提供冷链物流公司资质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第三方合作的冷链物流公司的应提供冷链物流公司资质及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1.供应商具备《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资质。(提供试点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2.提供专人、专车运送委托方耗材交接给医护人员,保证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13.保证医疗物品供应安全,达到卫生行业标准。
结合上述项目一、项目二概况,现面向社会征求市场信息意见或建议
一、征集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拟采购清单推荐合适的产品,并进行报价。
2.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商务及其他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倾向性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3.为保证我院上述外送检测项目的采购质量,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其“项目基本要求”是否还需要明确更详细的要求及“商务及其他要求”还需做出何种要求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二、提交资料
密封袋内材料包括:
(一)报名公司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具备招标项目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次委托业务相关服务方案;
(四)项目一、项目二报价一览表;
(五)近三年(2021-2023年)项目一、项目二履约能力一览表;
(六)项目一、项目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七)项目一、项目二质量保障一览表;
(八)其他相关意见或建议。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提交时间:2024年1月22日-25日(5个工作日)每个下午15点至17点之间交至医院行政楼一楼医务部办公室1。
联系部门:医务部 联系人:朱老师 13558644328
附件:1.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病理检测项目拟外送检测清单一览表(初稿).xlsx
3.项目一、项目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