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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筛项目经费采购诊断试剂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30   来源:本站   浏览数:173


项目概况

新筛项目经费采购诊断试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9413
项目名称:新筛项目经费采购诊断试剂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39,200.00
最高限价(元):739,2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串联质谱检测试剂七盒。

1.试剂用途:用于定量检测新生儿全血干血斑中的氨基酸、游离肉碱和酰基肉碱、琥珀酰丙酮的浓度。

2. 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样本类型:干血片。

▲4.试验方法:非衍生法。

5.检测指标:43种氨基酸、肉碱和琥珀酰丙酮(需提供NMPA 批准盖章的试剂说明书)。

6.试剂稳定性:在规定条件下保存一年。

7.试剂准确度:回收率应在85.0~115.0%范围内(需提供NMPA 批准盖章的试剂说明书)

8.线性:每个分析物的相关系数(r)≥0.9900。

9.精密性:变异系数(CV)≤15.0%(需提供NMPA 批准盖章的试剂说明书)

10.干扰物包括至少10种。(需提供NMPA 批准盖章的试剂说明书)

11.试剂盒可用于定量检测新生儿全血干血斑中的氨基酸、游离肉碱和酰基肉碱、琥珀酰丙酮的浓度,通过对分析物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从而提示有某种遗传代谢病。

▲12.试剂可单独配套串联质谱试剂:流动相(需提供证明)。

13.试剂盒包含质控品,内标准品,96孔微孔板、铝箔制微孔板封套、粘性微孔板封套、质量控制证书等。

14.试剂盒内质控品包含高、低两个水平。

▲15.NMPA 批准盖章的试剂说明书中经临床验证的代谢性疾病与检测指标间的对应关系≧25 种疾病。

▲16.临床评价样本案例不少于3万例(需提供NMPA 批准盖章的试剂说明书)。

17.试剂厂家至少参与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技术配套产品相关省市级或以上的重大专项,以及≥3个串联质谱技术相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18.厂家在国内需拥有或者控股第三方医检所,可提供临床项目二次复测(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证明)。

▲19.厂家所提供试剂需匹配医院串联质谱设备“LC-HTQ 2020”,并提供试剂在该设备上的性能验证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联系方式: 024-3145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22818804
邮箱地址: lnjxc16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461010200001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一鸣、刘建南
电  话: 024-22818804-80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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