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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九医院质谱仪、脑立体定向仪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3 来源:本站 浏览数:15 人
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医院)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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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ZJBX-2024111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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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九医院质谱仪、脑立体定向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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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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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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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1、质谱仪1台,预算为97万元;子包2、脑立体定向仪1台,预算为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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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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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采购文件编制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全过程采购的代理服务,包含进口论证、标书专家论证劳务,采购档案保存、采购合同协助起草等服务内容,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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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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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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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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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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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7856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2499.2元 ,上限:178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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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包含所有中介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为中标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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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1-11 09:37 至 2024-11-13 09:3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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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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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参考代理公司信用情况,最终中选代理机构由抽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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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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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1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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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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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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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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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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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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