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威远县严陵镇卫生院2024年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RH-202411-593
项目名称:威远县严陵镇卫生院2024年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元/年
采购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采购需求:
前提:本章标注“★”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述
随着医院业务的快速发展,临床科室对检验项目的需求越来越多,为满足临床需求,保证医院服务质量,现采购一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为医院提供临床需要检测但无法自行开展检测的检验、病理项目检测服务。
★二、项目要求
根据采购人临床业务需求提供相应临床检验和病理整体外送检测服务,提供临床需求项目的临床知识培训、标本采集要求培训,提供临床检验和病理检测项目的标本处理、冷链运输、检测服务、帐单查询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冷链标本运输
供应商运输需投入不少于2辆专用运输车辆(其中至少1辆为冷链运输车辆)。(供应商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外观图片;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及车辆外观图片)
2、样本接收服务要求
(1)需提供专业的标本冷链物流配送,温度控制在全程2-8℃。
(2)必须配置专用样本运输箱,样本运输箱必须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能实现全程实时监测。每周至少一次的清洁消毒,确保标本的质量。
(3)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规范,保证标本质量和生物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4)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冷链物流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可供追溯的运输记录,确保检验标本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标本接收:每天上门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增加一次,响应时间≤1小时;节假日照常接收标本。标本运输时间:要求2小时。若特殊情况采购人提出要求时,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到达医院取样并按要求出具报告。
(7)检验结束后,供应商应按照三、检测清单内的各项检测项目的报告时限向检检科提供检验报告单(样本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报告需要提前通知检验科)。
供应商实验室对检验报告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3、检测项目服务要求
实验室达到行业要求,检测设备、试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标本存贮、运输方式以及检测方法符合标准。
(1)需使用色谱法或串联质谱法进行检测。
(2)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准确率、质量按月对其考核,考核细则如下:
①检验结果与临床资料相符程度:高于95%。
②检验结果与诊断报告相符程度(不可前后矛盾):高于99%。
③报告内容与报告结论吻合。
④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月/季度):季度不能高于1%。
⑤服务质量考核:
(1)乙方商出现未按时上门取样或未按三、检测清单内的各项检测项目的报告时限出具报告,甲方可按照800元/次扣减乙方服务费,一个月出现三次未按时上门取样或未按规定时间出具报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遇结果疑问需答疑,乙方5分钟内电话沟通解决,30分钟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现场答疑。
(2)月报告出错率达到1%但未达到5%,可扣减乙方当月服务费1000元,服务期内出现三次月报告出错率达到1%但未达到5%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月报告出错率达到5%的,甲方扣减乙方当月服务费5000元,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不允许任何理由退费。
⑥检测项目与院方开单项目吻合。
⑦导致医疗事故的误差,于合同中约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责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4、发送报告
检测报告需按照项目规定或约定的出报告时间出具,如供应商检测报告超出约定时间而又未出具书面通知委托方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造成医疗纠纷、有群众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等),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质量保障
供应商需保证外送检验项目的检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检验规范操作,并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标本采集要求培训、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室内质控、室间质控、异常结果处理流程、临床提出异议的检验报告处理流程等。如因供应商检测结果不准确导致误诊,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具备急诊检测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案、具备危急值处理流程。
6、人员要求
项目检测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主要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关技术资格。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应对本项目涉密信息保密,未经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向政府部门和公众披露的除外)。
7、信息化服务
供应商报告系统与医院LIS系统对接,检测结果实时传输,可在医院查询和打印检测报告,并提供后续的系统维护。
8、售后服务
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供医院相关临床部门远程进行业务咨询和报告查询,积极处理反馈和投诉。
9、当采购人对供应商实验室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实验室重新检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检验。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0、供应商应有对患者电子病历、送检标本及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保密的措施。
11、在医院检验科需要时,协助医院检验科做好质量管理、提升检测能力。
12、供应商需配合医院检验科做好质量控制,定期提供所需文件。
13、检测内容清单中的品目,如果采购人医院能够达到检测能力,医院自行检测,该检测品目不再外送给成交供应商进行检测。
14、安全责任:供应商须承诺若成交后在本项目履约或服务工作中一切的安全责任全部自行承担;检验结果因成交供应商技术、质量等方面原因引起的纠纷,一切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检测清单
序号 | 检验项目名称 | 检验方法 | 报告时限 | 最高限价(元/项) | 备注 |
1 | 贫血三项 | 化学发光 | 1个工作日 | 41.80 | |
2 | 丙型肝炎病毒RNA(HCV-RNA) | PCR荧光定量 | 3个工作日 | 41.04 | |
3 | 乙型肝炎病毒DNA定量(HBV-DNA) | PCR荧光定量 | 1个工作日 | 20.90 | |
4 | 两对半定量 | 化学发光法 | 2个工作日 | 28.88 | |
5 | 微量元素五项 | 原子吸收法 | 2个工作日 | 11.40 | |
6 | 25羟基维生素D测定〔25(OH)D〕 | 化学发光法 | 5个工作日 | 17.10 | |
7 | 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 | FQ-PCR | 2个工作日 | 83.60 | |
8 | 液基细胞学检测(TCT) | 自然沉降式制片术 | 2个工作日 | 60.80 | |
9 | 性激素六项 | 化学发光法 | 1个工作日 | 63.08 | |
10 | 人类白细胞抗原B27基因测定(HLA-B27 | 流式细胞术 | 4个工作日 | 36.10 | |
11 | 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常规组合(SEA,3.7,4.2,BD) | Gap-PCR、RDB、PCR-流式荧光杂交法 | 2个工作日 | 102.60 | |
12 | 一般细菌培养+鉴定 | 培养法 | 无细菌生长3-4个工作日,有细菌生长4-6个工作日出报告 | 21.66 | |
13 | 抗酸杆菌涂片检查 | 快速染色 | 2个工作日 | 1.90 | |
14 | 细菌涂片检查 | 快速染色 | 2个工作日 | 1.90 | |
15 | 过敏源吸入组10项,过敏源食物组10项 | 免疫印迹法 | 2个工作日 | 159.60 | |
16 | 甲功三项(TPOAB,TGAB,TG) | 化学发光法 | 1个工作日 | 41.80 | |
17 | 甲功八项 | 化学发光法 | 1个工作日 | 92.72 | |
18 | 血培养(厌氧菌培养+鉴定,需氧菌培养+鉴定) | 培养法(仪器法加收50元) | 有细菌生长24小时内电话预报告;7个工作日出阴性报告 | 74.48 | |
19 | 常规药敏试验 | 培养法 | 2个工作日 | 1.52 | |
20 | 胸腹水常规 | 仪器法 | 1个工作日 | 1.52 | |
21 | 胸腹水生化 | 酶比色法 | 3个工作日 | 12.92 | |
22 | 血清铁蛋白测定(SF) | 化学发光法 | 1个工作日 | 5.70 | |
23 | 血清胰岛素测定(INS) | 化学发光法 | 1个工作日 | 7.22 | |
24 | 血清C肽测定(CP) | 化学发光法 | 1个工作日 | 7.22 | |
25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 | 4-7个工作日 | 42.94 | |
26 | 肝纤四项 | 化学发光法 | 4个工作日 | 42.94 | |
27 | 抗环瓜氨酸肽抗体检测(CCP)定量 | 化学发光法 | 2个工作日 | 31.16 | |
28 | 结核DNA荧光定性(TBDNA) | FQ-PCR | 2个工作日 | 20.90 | |
29 | 血清维生素A(VA)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6个工作日 | 22.80 | |
30 | 支原体培养+药敏 | 培养法 | 3工作日 | 24.70 | |
31 | 沙眼衣原体DNA荧光定性(CTDNA) | FQ-PCR | 1个工作日 | 20.90 | |
32 | 淋球菌DNA荧光定性(NGDNA) | FQ-PCR | 1个工作日 | 12.16 | |
33 | 血清泌乳素测定(PRL) | 化学发光法 | 1个工作日 | 9.50 | |
34 | 抗缪勒氏管激素测定 | 化学发光法 | 2个工作日 | 99.18 | |
35 | 消毒剂/保存液消毒监测 | 培养法 | 5-7个工作日 | 13.11 | |
36 | 物体表面细菌污染监测 | 培养法 | 5-7个工作日 | 13.11 | |
37 | 手/皮肤消毒监测 | 培养法 | 5-7个工作日 | 13.11 | |
38 | 物体表面细菌污染监测 | 培养法 | 5-7个工作日 | 13.11 | |
39 | 空气中细菌监测 | 培养法 | 5-7个工作日 | 13.11 | |
40 | 病理大标本 | HE染色、镜检 | 2个工作日 | 58.52 | |
41 | 病理中标本 | HE染色、镜检 | 2个工作日 | 49.40 | |
42 | 病理小标本 | HE染色、镜检 | 2个工作日 | 40.28 | |
43 | 呼吸道208种病原体靶向测序(tNGS) | NGS | 2个工作日 | 342.00 | |
44 | 呼吸道98种病原体靶向测序(tNGS) | NGS | 2个工作日 | 342.00 | |
45 | 15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 | PCR-荧光杂交法 | 1个工作日 | 125.40 | |
46 |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 | 化学发光法 | 2个工作日 | 15.58 | |
47 | 免疫球蛋白及补体测定 | 各种免疫法 | 3个工作日 | 54.34 |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或委托期限内采购人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本项目协议自动终止;因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的原因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本项目协议自动终止。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在三、检测清单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率,报多个下浮率的视为无效响应。限价要求:0%≤供应商所报的下浮率<100%,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下浮率的定义:若最高限价为10元,下浮率是20%,实际支付金额=10×(1-20%),即实际支付金额为8元。成交单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付款方式:每月据实结算,付款金额=每月外送检验项目数量*检测清单单价限价*(1-成交下浮率)-考核费用(若有)。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发票及结算单据给采购人,采购人方可支付给供应商上月费用。
注:考核费用指的是采购人根据本章“★二、项目要求3、检测项目服务要求⑤服务质量考核”进行考核的扣减费用。
5、后续如临床需要开展新的外送委托检验项目,按照内医保发(2021)《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第二版》以及四川省或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四川省或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制定的最新医疗服务价格文件中与医院对应等级的收费标准进行增加,双方结算价格按照成交下浮比例结算。
6、验收内容及标准:
(1)技术履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
(2)商务履约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了磋商保证金;(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自2024年12月3日09:00至2024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远县严陵镇卫生院
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外北路262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2-8215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832-880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832-8802007
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 |||||||||||||||||||||||||||||||||||||||||||||||||||||||||||||||||||||||||||||||||||||||||||||||||||||||||||||||||||||||||||||||||||||||||||||||||||||||||||||||||||||||||||||||||||||||||||||||||||||||||||||||||||||||||||||||||||||||||||||||||||||||||||||||||||||||||||||||||||||||||||||||||||||||||||||||||||||
项目名称(必填) | |||||||||||||||||||||||||||||||||||||||||||||||||||||||||||||||||||||||||||||||||||||||||||||||||||||||||||||||||||||||||||||||||||||||||||||||||||||||||||||||||||||||||||||||||||||||||||||||||||||||||||||||||||||||||||||||||||||||||||||||||||||||||||||||||||||||||||||||||||||||||||||||||||||||||||||||||||||
单位名称(必填) | (加盖公章) | ||||||||||||||||||||||||||||||||||||||||||||||||||||||||||||||||||||||||||||||||||||||||||||||||||||||||||||||||||||||||||||||||||||||||||||||||||||||||||||||||||||||||||||||||||||||||||||||||||||||||||||||||||||||||||||||||||||||||||||||||||||||||||||||||||||||||||||||||||||||||||||||||||||||||||||||||||||
单位地址(必填) | |||||||||||||||||||||||||||||||||||||||||||||||||||||||||||||||||||||||||||||||||||||||||||||||||||||||||||||||||||||||||||||||||||||||||||||||||||||||||||||||||||||||||||||||||||||||||||||||||||||||||||||||||||||||||||||||||||||||||||||||||||||||||||||||||||||||||||||||||||||||||||||||||||||||||||||||||||||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 |||||||||||||||||||||||||||||||||||||||||||||||||||||||||||||||||||||||||||||||||||||||||||||||||||||||||||||||||||||||||||||||||||||||||||||||||||||||||||||||||||||||||||||||||||||||||||||||||||||||||||||||||||||||||||||||||||||||||||||||||||||||||||||||||||||||||||||||||||||||||||||||||||||||||||||||||||||
联系人(必填) | |||||||||||||||||||||||||||||||||||||||||||||||||||||||||||||||||||||||||||||||||||||||||||||||||||||||||||||||||||||||||||||||||||||||||||||||||||||||||||||||||||||||||||||||||||||||||||||||||||||||||||||||||||||||||||||||||||||||||||||||||||||||||||||||||||||||||||||||||||||||||||||||||||||||||||||||||||||
单位固定电话 | |||||||||||||||||||||||||||||||||||||||||||||||||||||||||||||||||||||||||||||||||||||||||||||||||||||||||||||||||||||||||||||||||||||||||||||||||||||||||||||||||||||||||||||||||||||||||||||||||||||||||||||||||||||||||||||||||||||||||||||||||||||||||||||||||||||||||||||||||||||||||||||||||||||||||||||||||||||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 |||||||||||||||||||||||||||||||||||||||||||||||||||||||||||||||||||||||||||||||||||||||||||||||||||||||||||||||||||||||||||||||||||||||||||||||||||||||||||||||||||||||||||||||||||||||||||||||||||||||||||||||||||||||||||||||||||||||||||||||||||||||||||||||||||||||||||||||||||||||||||||||||||||||||||||||||||||
单位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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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项目概况: 威远县严陵镇卫生院2024年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RH-202411-593 项目名称:威远县严陵镇卫生院2024年检验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元/年 采购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采购需求: 前提:本章标注“★”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全部满足,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述 随着医院业务的快速发展,临床科室对检验项目的需求越来越多,为满足临床需求,保证医院服务质量,现采购一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为医院提供临床需要检测但无法自行开展检测的检验、病理项目检测服务。 ★二、项目要求 根据采购人临床业务需求提供相应临床检验和病理整体外送检测服务,提供临床需求项目的临床知识培训、标本采集要求培训,提供临床检验和病理检测项目的标本处理、冷链运输、检测服务、帐单查询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冷链标本运输 供应商运输需投入不少于2辆专用运输车辆(其中至少1辆为冷链运输车辆)。(供应商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外观图片;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扫描件及车辆外观图片) 2、样本接收服务要求 (1)需提供专业的标本冷链物流配送,温度控制在全程2-8℃。 (2)必须配置专用样本运输箱,样本运输箱必须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能实现全程实时监测。每周至少一次的清洁消毒,确保标本的质量。 (3)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规范,保证标本质量和生物安全,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4)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冷链物流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可供追溯的运输记录,确保检验标本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标本接收:每天上门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增加一次,响应时间≤1小时;节假日照常接收标本。标本运输时间:要求2小时。若特殊情况采购人提出要求时,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到达医院取样并按要求出具报告。 (7)检验结束后,供应商应按照三、检测清单内的各项检测项目的报告时限向检检科提供检验报告单(样本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报告需要提前通知检验科)。 供应商实验室对检验报告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3、检测项目服务要求 实验室达到行业要求,检测设备、试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标本存贮、运输方式以及检测方法符合标准。 (1)需使用色谱法或串联质谱法进行检测。 (2)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准确率、质量按月对其考核,考核细则如下: ①检验结果与临床资料相符程度:高于95%。 ②检验结果与诊断报告相符程度(不可前后矛盾):高于99%。 ③报告内容与报告结论吻合。 ④检测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次数累计/月/季度):季度不能高于1%。 ⑤服务质量考核: (1)乙方商出现未按时上门取样或未按三、检测清单内的各项检测项目的报告时限出具报告,甲方可按照800元/次扣减乙方服务费,一个月出现三次未按时上门取样或未按规定时间出具报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遇结果疑问需答疑,乙方5分钟内电话沟通解决,30分钟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现场答疑。 (2)月报告出错率达到1%但未达到5%,可扣减乙方当月服务费1000元,服务期内出现三次月报告出错率达到1%但未达到5%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月报告出错率达到5%的,甲方扣减乙方当月服务费5000元,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不允许任何理由退费。 ⑥检测项目与院方开单项目吻合。 ⑦导致医疗事故的误差,于合同中约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责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4、发送报告 检测报告需按照项目规定或约定的出报告时间出具,如供应商检测报告超出约定时间而又未出具书面通知委托方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造成医疗纠纷、有群众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等),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质量保障 供应商需保证外送检验项目的检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检验规范操作,并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标本采集要求培训、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室内质控、室间质控、异常结果处理流程、临床提出异议的检验报告处理流程等。如因供应商检测结果不准确导致误诊,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具备急诊检测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案、具备危急值处理流程。 6、人员要求 项目检测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主要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关技术资格。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应对本项目涉密信息保密,未经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向政府部门和公众披露的除外)。 7、信息化服务 供应商报告系统与医院LIS系统对接,检测结果实时传输,可在医院查询和打印检测报告,并提供后续的系统维护。 8、售后服务 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提供免费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供医院相关临床部门远程进行业务咨询和报告查询,积极处理反馈和投诉。 9、当采购人对供应商实验室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实验室重新检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检验。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0、供应商应有对患者电子病历、送检标本及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保密的措施。 11、在医院检验科需要时,协助医院检验科做好质量管理、提升检测能力。 12、供应商需配合医院检验科做好质量控制,定期提供所需文件。 13、检测内容清单中的品目,如果采购人医院能够达到检测能力,医院自行检测,该检测品目不再外送给成交供应商进行检测。 14、安全责任:供应商须承诺若成交后在本项目履约或服务工作中一切的安全责任全部自行承担;检验结果因成交供应商技术、质量等方面原因引起的纠纷,一切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三、检测清单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或委托期限内采购人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本项目协议自动终止;因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的原因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本项目协议自动终止。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在三、检测清单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率,报多个下浮率的视为无效响应。限价要求:0%≤供应商所报的下浮率<100%,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下浮率的定义:若最高限价为10元,下浮率是20%,实际支付金额=10×(1-20%),即实际支付金额为8元。成交单价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付款方式:每月据实结算,付款金额=每月外送检验项目数量*检测清单单价限价*(1-成交下浮率)-考核费用(若有)。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发票及结算单据给采购人,采购人方可支付给供应商上月费用。 注:考核费用指的是采购人根据本章“★二、项目要求3、检测项目服务要求⑤服务质量考核”进行考核的扣减费用。 5、后续如临床需要开展新的外送委托检验项目,按照内医保发(2021)《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第二版》以及四川省或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四川省或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主管部门制定的最新医疗服务价格文件中与医院对应等级的收费标准进行增加,双方结算价格按照成交下浮比例结算。 6、验收内容及标准: (1)技术履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 (2)商务履约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合同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了磋商保证金;(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自2024年12月3日09:00至2024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远县严陵镇卫生院 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外北路262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2-8215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832-880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832-8802007 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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