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检验科气质联用仪(型号:7890B/7000C)、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仪(型号:1260/6460 LC/MS/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型号:7890B/7000D)设备配套3台10KVA/9KW、满载时长≥30min,UPS故障需维修。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有维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活动。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维修项目
1.2项目编号:TYCDC20241209
1.3采购人: 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规模及概况:本项目共分1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3台10KVA/9KW、满载时长≥30min,UPS故障,整机维修。
2.2服务期限: 7天
2.3服务标准:按设备要求恢复正常使用。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询价书的获取
4.1本公告附件获取询价书。
5、报价函的密封要求
5.1报价函应胶装成册(1正1副)并密封在一个密封包装中,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响应文件递交
6.1请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 年12月1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工作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太原市小店区化章西街22号4层410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成交方式:采购人对满足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进行评比,原则上确定信誉良好、质优价低、售后完善的报价单位为成交人,如果出现多个相同报价,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最终成交人。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发布成交公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太原市小店区化章西街22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0351-7822489
2024年12月 9日
附件:询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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