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GH-PH2024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医疗服务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6 |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
2 | 一、总则中3.7和8 | 3.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和 ▲8.特别说明 | 3.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和 ★8.特别说明 |
3 | 五、评标5.9.5中b | b、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需求、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 b、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需求、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1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合同价的0.5%,项目通过终验后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本项目不设置。 |
5 |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 | 四、建设清单 | 四、建设清单(有修改重新上传) |
6 |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六、商务要求中1.履约保证金 | 合同价的0.5%,项目通过终验后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本项目不设置。 |
7 |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六、商务要求中4.付款 | 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软硬件到货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软硬件到货安装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5%,项目初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终验通过且结算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8 |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六、商务要求中6.验收要求 | 本项目验收需满足智慧医疗互联互通四甲、电子病历5级的功能需求。建设过程中需满足医院所有的数据接口开发需求,且要求不同系统之间接口互免。条件成熟时免费信创适配并实施信创数据迁移。 |
(1)本项目中所有系统接口开发包含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中,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将同步对外交换接口进行建设,实现医院各个系统之间数据正常交互。 (2) 验收前必须完成系统等保测评(基础支撑三级、面向患者二级、办公OA二级)、代码审查、漏洞扫描、商用密码测评,并提供相应测评报告。 (3)本项目验收需满足智慧医疗互联互通四甲、电子病历5级的功能需求。建设过程中需满足医院所有的数据接口开发需求,且要求不同系统之间接口互免。条件成熟时免费信创适配并实施信创数据迁移。 |
9 |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第三条 合同价款中 |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 ;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3)其他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软硬件到货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 (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 ;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 (3)其他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软硬件到 货安装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5%,项目初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终验通过且结算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10 |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 按以下第__1_项处理: | 按以下第__2_项处理: |
11 |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二、专用条款部分八、付款方式 | 8.1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软硬件到货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8.1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软硬件到货安装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5%,项目初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终验通过且结算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12 | 第五章 评标办法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二)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中4.软件产品演示术分 | 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厂家提供所投软件产品以下功能的真实系统演示;使用PPT或原型等演示不得分:以上功能完全满足得1分,部分满足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或所投软件产品厂家提供所投软件产品以下功能的真实系统演示,使用PPT或原型或DEMO等演示不得分:以上功能完全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3 | 第五章 评标办法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二)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中8.系统总体方案 | 4-9分 | 3-7分 |
14 | 第五章 评标办法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二)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中9.数据对接方案 | 4-8分 | 3-7分 |
15 | 第五章 评标办法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二)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中10.详细设计方案 | 4-8分 | 3-7分 |
16 | 第五章 评标办法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二)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中11.项目管理方案 | 3-6分 | 3-5分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平湖市乍浦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637039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828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33号总商会大厦C座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539088
质疑联系人:仲坤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624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62373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