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 R9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2124(2019)08-0897-03
DOI 10.14009/j.issn.1672-2124.2019.08.001
摘 要:为了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疗咨询机构开展治疗药物监测(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TDM)工作,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制定了《治疗药物监测工作规范专家共识》。该共识明确了TDM的概念、理论基础及研究方法,统一规范了对TDM学科涵义及工作范围的认识;规定了实施TDM的分析检测、临床干预及质量控制的技术环节,以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用药干预的合理性;阐明了TDM实施的法理依据和纳入药事管理的必要性,为TDM工作的合法开展和质量考核提供基础。该共识对推动TDM工作在医疗机构内科学、合理、合法开展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 治疗药物监测;医疗机构;医院药学;专家共识
The Expert Consensus on the Standards of 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2019 Edition)Division of 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 Chinese Pharmacological Society
1.TDM概念
(1)TDM是一门研究个体化药物治疗机制、技术、方法和临床标准,并将研究结果转化应用于临床治疗以达到最大化合理用药的药学临床学科。通过测定患者体内的药物暴露、药理标志物或药效指标,利用定量药理模型,以药物治疗窗为基准,制订适合患者的个体化给药方案。其核心是个体化药物治疗。(2)TDM工作内容包括药物(及其代谢物、药理标志物)分析、定量计算、临床干预三部分。(3)TDM基础主要涉及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等多门二级学科。(4)患者存在个体差异、药物治疗窗窄、药物毒性反应难以判断、药物暴露受多种因素影响是开展TDM的主要临床指征。(5)TDM的临床意义在于能够优化药物治疗方案,提高药物疗效、降低毒副作用,同时通过合理用药最大化应该能节省药物治疗费用。
2.TDM理论及方法
(1)药物治疗的基本要素是基于患者及其疾病的药品选择和药品定量,因此,患者、药物、效果的关系问题是TDM研究的主要目标。(2)药物代谢动力学(简称药动学)是研究药物在机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处置过程的学科,是药理学的主要内容,药时曲线是其主要表观标志。(3)药物效应动力学(简称药效学)是研究药物随暴露量变化在机体内产生药理效应定量变化的学科,是药理学的主要内容,量效曲线是其主要表观指征。(4)定量药理学是基于生理学、药理学和治疗学,研究药物和疗效之间数学关系的药理学分支学科,常以建立模型来描述和量化药物在体内的处置和产生药效的过程。(5)循证药学是指运用循证医学的理念和方法解决药学各领域实践和研究中的问题,是流行病学的主要内容和药学边缘学科,TDM将其用于方法、标准和效益评价等,并获得最佳证据。(6)药物分析学是研究药物化合物定性、定量测定方法及其应用技术和质量标准的药学学科,为TDM分析体内药物(包括代谢物)及药理效应标志物暴露提供理论和方法。(7)分子生物学是研究核酸和蛋白质等生物大分子结构及其在遗传信息传递和细胞信号转导中作用的学科,是TDM考虑遗传因素影响的重要理论和方法工具。(8)其他学科,如生物信息学、药物经济学、药物治疗学、中药学等,都对TDM具有基础支撑作用。
3.TDM技术
(1)药物暴露是TDM基础指标,是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的物质基础。血药浓度、生物标志物、药物基因等,在明确定量药理学关系的基础上,才能作为个体化用药参考指标。(2)测定生物样本中药物浓度(血药浓度、尿药浓度、其他组织液或匀浆药物浓度)的分析技术主要有光谱分析、色谱分析、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免疫学检测技术等技术方法,从药物专属性上推荐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和高效液相色谱技术。(3)测定药物功能蛋白质(酶)推荐使用免疫学技术、凝胶色谱技术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等分析技术。(4)检测药物相关基因推荐使用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式反应、荧光原位杂交、基因芯片、基因测序技术以及飞行时间质谱技术。(5)TDM新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在临床应用,要通过专业组织和机构专家的可行性评估,提倡建立技术、风险评价等级指标。(6)从事TDM的实验室需符合临床实验室建设规范要求,具有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
4.TDM临床干预
(1)TDM临床干预的基本条件包含:合格的技术,专业的药师,符合监测指征的患者,合理的药物治疗优化方案。(2)制定医院特色、具体的TDM指征,要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药物治疗原则,符合药物个体化治疗为核心的TDM目标。(3)开展临床干预应建立由医学、药学、护理、信息等多学科共同参与的临床路径。(4)样本测定应建立TDM实验室及技术员相关的系列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SOP),SOP应符合行业相关标准。(5)定量计算应建立测定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的SOP。(6)建立TDM药师报告和临床干预的SOP,建立临床药师应用TDM进行药学服务的临床路径。(7)TDM工作指导文件(如SOP、临床路径、指南等),应由TDM专业部门和药学技术人员制定,通过医、药、护、管专家评价,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5.TDM质量控制
(1)TDM方法应涵盖药物体内分析技术、质量控制标准、临床干预方案三部分。(2)药物体内分析技术应包括专属性(特异性)、灵敏度、准确度、重现性和稳定性等指标考察。(3)TDM质量控制标准至少应含有:分析测定方法的室内、室间质控指标,专业人员上岗资格认定,TDM相关SOP和临床路径。(4)TDM实验室应设有专门质量控制负责人和/或质控员,参加TDM专业组织或政府授权相关质量管理机构的质评活动,并达到要求。(5)开展TDM应制定相关技术指导文件、质量控制方案和临床干预指南(或临床路径)。(6)质量控制文件应由岗位技术人员起草、TDM负责人审核批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过,方可在TDM工作开展中实施。
6.TDM方法评价
(1)TDM方法评价方式为组织专家鉴定、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其目的是保证方法的科学、有效,符合伦理道德要求。(2)TDM方法从治疗作用、学科发展、成本控制方面考虑,要有临床必要性。 (3)TDM方法从技术操作、医/药/护/患依从、经济成本承受诸方面考虑,要有可行性。 (4)TDM涉及临床医师、护士和临床药师的工作,应考虑他/她们对方法的意见和评价。(5)TDM方法应随着学科发展和工作实践验证,通过规范的程序持续完善或修订。
7.TDM开展的法理依据
(1)国家法律及药政法规是指导TDM工作的上位法理依据,应在其许可范围内制定适应的TDM规章制度。(2)经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依法批准的药品、试剂及仪器设备等产品说明书,是开展TDM的依据之一。(3)我国教育部门组织编制的统一专业教材或认可的教学工具书,可作为开展TDM的依据。(4)国家一级学术或行业团体、全国二级专业学术组织依照国家法规制定并发布的团体标准,可以作为开展TDM的依据和遵循标准。(5)国际卫生组织、发达国家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及指导性文件,及其批准的相关产品说明书,可以作为国内依据空白的补充用于指导必要的TDM工作开展。(6)国内外专业学术组织和行业团体制定的专业指南、专家共识,可以作为国内依据缺乏时的有益补充,用于TDM开展指导。(7)学术论文、文献资料及专家组建议,对于缺乏有效治疗办法、患者生命受到已知威胁时,在患者或其监护人充分知情情况下,可以作为TDM依据。
8.TDM药事管理
(1)TDM作为医疗活动中药物治疗的重要药事内容,必须纳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中。(2)TDM的药事管理基本内容包括:资格认定,项目审批,质量控制。(3)开展TDM必须按照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资料包含TDM方法学评价、质量控制方案、临床指南和路径等,批准后方可实施。(4)基于个体化数据分析解读的药物治疗个体化方案优化是TDM的必要环节,TDM报告的临床干预效果应作为TDM质量持续改进指标纳入药事管理考评。(5)开展TDM实践中,推荐开展相应的经济学评价,结果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6)在开展TDM实践中,倡导从临床医护、患者和医务管理多角度,开展社会药学评价。(7)建议现阶段TDM工作应编制年度报告,作为专业工作持续质量改进的自觉监督。
9.附则
(1)TDM工作规范为指导药物个体化治疗工作开展的专业管理指南文件,根据编定时程分专家共识、快速指南和标准指南三个阶段。(2)该版规范制定起始于2014年5月,经历数场学术研讨、内容修订,2019年4—5月采用德尔菲法进行了两轮专家咨询,2019年7月修订完成,拟定2019年8月发布。(3)文件发布后将由研究小组后续编订《医院治疗药物监测规范制定解读》,在指南完成发布前拟对共识每年进行集中修订。
文件执笔人:
张相林(中日友好医院)
缪丽燕(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文倩(中日友好医院)
共识专家:
赵志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郭瑞臣(山东大学附属齐鲁医院)
肇丽梅(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赵荣生(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张伶俐(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刘皋林(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王 卓(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李晓宇(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陈万生(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丁玉峰(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同济医院)
姜 玲(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张 弋(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张 峻(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武新安(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王晓玲(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李文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果 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周 颖(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宋洪涛(解放军第九〇〇医院)
陆 进(中日友好医院)
顾 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张志清(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闫素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
张毕奎(中南大学湘雅二院)
刘茂柏(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杨志福(空军军医大学附属西京医院)
柴 栋(解放军总医院第一临床中心)
邱 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蔡本志(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董 梅(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李朋梅(中日友好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