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CG-2022-Z152
项目名称: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整套医疗设备、全套技术资料和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的招标内容及需求。
备注:允许进口(已完成进口论证)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整套医疗设备、全套技术资料和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的招标内容及需求。
备注: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含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标项2】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为保障项目开标的连贯性、减少电子投标的意外事件,建议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人员与参加开标人员为同一人,并提前熟悉政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3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884590
质疑联系人:胡海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6-83896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路200号天诚大厦二楼
传 真:0576-83898337
项目联系人(询问):谷婷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8606386
质疑联系人:褚洪彬
质疑联系方式:188586448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台县财政局
地 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5385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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