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血液中铬(Cr)、镉(Cd)、砷(As)、铊(Tl)、铅(Pb)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定量分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A/T 122 毒物分析名词术语
3 原理
4 试剂和材料
4.1 65%浓硝酸溶液:优级纯。
4.2 5%硝酸溶液
由 65%浓硝酸加去离子水配制而成。4.3 ICP-MS 调谐溶液
7Li、89Y、205Tl 混合标准溶液,浓度均为 1µg/L。
4.4 内标储备液
115In 储备液(浓度为 10mg/L)在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有效期为 12 个月。
4.5 内标工作液
吸取适量的内标储备液用 5%硝酸溶液配制成浓度为 20µg/L 内标工作液。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有效期为 3 个月。4.6 标准混合储备液
Cr、Cd、As、Tl 和 Pb 混合标准溶液,浓度均为 10mg/L,冰箱中冷藏保存,保存有效期为为 12 个月。4.7 标准混合工作溶液
吸取适量标准混合储备液,加 5%硝酸溶液逐级稀释得各浓度的工作溶液,冰箱冷藏保存,保存有效期为 6 个月。4.8 去离子水:电阻率≥18.2MΩ·cm。
4.9 氩气:纯度≥99.99%。
4.10 样品瓶(适用于 ICP-MS 检测的要求)
5 仪器
5.2 微波消解仪。
5.3 电子分析天平:感量 0.1mg。
5.4 精密移液器(500µL、2mL)。
6 测定步骤
精密吸取 500µL 血液样本于消解罐中,加入 65%的浓硝酸溶液 2mL,将消解罐装入消解装置,按照消解程序(见附录 A1)进行消解。消解完成后,取出消解罐,使其降至室温(可采用冰水浴迅速降温),在通风橱内旋开消解盖,慢慢倾倒出消解溶液于样品瓶中,用少许去离子水冲洗消解罐 3 次,合并倒入样品瓶,加入去离子水稀释至 20.0g。
6.2 样品测定
6.2.1 质谱条件
a)载气流速:0.8-1.3L/min;
b)补偿气流速:0-1.0L/min;
c)等离子气流速:15L/min;
d)辅助气流速:0-1.0L/min;
e)RF 功率:1500W;
f)反射功率:<20W;
g) 蠕动泵转速:0.1rps。
6.2.2 制订校准曲线
以 115In 元素作为内标,采用在线内标加入法将内标溶液和标准混合工作溶液,通过蠕动泵一并导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系统进行检测。标准混合工作溶液检测完成后,以各待测元素响应值和内标元素响应值之比为纵坐标,标准混合工作溶液相应浓度值为横坐标绘制校准曲线。
6.2.3 样品测定
按 6.2.2 项下对 6.1 消解所得样品进行检测,采用内标-校准曲线法或内标-单点法,以待测元素和内标元素响应值之比值计算各待测元素的浓度。用外标-校准曲线法时检材中待测元素的浓度应在线性范围内,用外标-单点法时检材中待测元素的浓度应在标准溶液浓度的±50%内。
7 结果计算和表述
式中:
C—血液样品中待测物含量,单位为微克每升(µg/L);
A—血液样品中待测物的响应值;
A′—标准溶液中待测物的响应值;
Ai′—标准溶液中内标物的响应值;
Ai—血液样品中内标物的响应值;
c—标准溶液中被测物浓度,单位为微克每升(µg/L)。
8 平行试验
检材应按以上步骤同时平行测定两份,双样相对相差按公式(2)计算:
C1、C2—两份检材平行定量测定的结果;
C —两份检材平行定量测定结果的平均值(C1+ C2)/ 2。
平行试验中两份检材的双样相对相差不得超过 20%,结果按两份检材浓度的平均值计算,否则需要重新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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